审官为了不浪费在座诸位的时间,只好先忽视江意身上的镣铐,把精力集中在案子上,率先陈述了命案大概。>
除了戚明霜被匕首了结性命以外,昨晚官差还在隔壁房间里发现戚明霜的丫鬟嬷嬷也全部殒命。>
现在只要抓到杀害戚明霜的凶手,其他的命案也就迎刃而解了。>
审官问:“江小姐昨夜可曾见过戚小姐?可曾发生过争执?”>
江意:“不曾见过。发生争执就更加不会了。”>
审官:“可戚小姐是死在江小姐的院子里,江小姐当作何解释?”>
江意一脸坦然:“我都不知道,我能怎么解释?”>
审官:“那杀死戚小姐的凶器据说正是江小姐的匕首。”>
说着就命人把匕首连带着戚明霜的尸首都抬了上来。>
那匕首还插在戚明霜的胸口上,不曾有人动过。>
不管是京兆府还是大理寺,这些当官当明白了的人,谁都不敢得罪戚相府,可也不能明目张胆偏得太死。但凡是个精明的,都不会贸然把这凶器匕首从戚明霜身上拔下来。>
匕首暂时留在戚明霜身上,证据确凿一目了然,否则取下来过了旁人的手,若是被反咬一口说伪造物证,还多添麻烦。>
故而昨夜苏薄得知凶器是江意的匕首时,想去动那匕首,苏锦年见状便以保存证据为由极力阻止。>
不光如此,苏锦年信不过他,怕他中途动手脚袒护江意,还让京兆府尹提交案件时确保任何人都不得动这把凶器。>
所以昨晚戚明霜的尸体和匕首都没动,而且还是直接把绑着她的那扇屏扇给拆了下来,完完整整地抬走的。>
眼下承载着戚明霜尸体的仍旧还是那扇沉木屏扇。>
衙役稍稍揭开白布,露出戚明霜的半个身子。>
顿时审堂外面相府的人呼天抢地、悲痛欲绝,高声哭求还戚明霜一个公道。>
审官问:“杀人的这把匕首,可是江小姐的?”>
江意道:“是又如何,不是又如何?”>
苏锦年忍无可忍,喝道:“事到如今,证据确凿,你还敢怎么狡辩!大人,她杀吾爱妻,还连夜逃之夭夭,事实就摆在眼前,还有什么可说的!”>
江意侧身看向苏锦年,纯善温顺道:“听说你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,通常不是第一个人最令人怀疑吗?”>
苏锦年怒道:“她是我妻子,你疯狗乱咬人也不看看情况?”>
江意道:“你自己心里很清楚不是吗?”说着便面向审官,又道,“大人就凭这些疑点,不能轻易定我的杀人之罪。我只要能证明人不是我杀的,不就行了。”>
审官问:“你怎么证明?”>
江意看着那把匕首,道:“这杀人的凶器还有谁碰过?”>
在场的京兆府尹确认道:“除了杀人凶手,从昨夜至今,再无人碰过。”>
江意道:“既然如此,凶手总会留下点东西的。”>
可众人视线随之看去,除了留在外面只剩下光溜溜的刀柄以外,还能看见什么?>
相府那边的人便冷声道:“江小姐这是在愚弄我们吗,除了被你害死的小姐的尸首,还会有什么?”>
江意道:“指纹。”>
苏锦年放在太师椅的椅把上的两只手微微握紧。>
江意摊开自己的双手,道:“世无两个完全相同之人,即便是一母同胞、长相一样,体征也会有区别。每个人的指纹都不同,故凶手用这把匕首杀了人,上面一定会留下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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