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快,到了开饭的时间,天天呼唤道:“天昊哥,吃饭了。”王天昊说:“好啊,一起吃。”“你呀,快去洗手,瞧这一身的土。”王天昊呵呵一笑,洗了手,坐在了餐桌的旁边。看着地上下跪的老高,天昊说:“高叔叔,你不吃点?”老高说:“不吃,跪死我算了。”“干嘛这么犟?人是铁饭是钢。”“是不是我陪你吃饭,你就跟我一起下山。”“你先吃饭,吃过再说。”老高说:“行,今天咱俩不醉不归,谁不喝躺下,就是孙子。”计策已定,老高屁颠屁颠站了起来,端起桌子上的酒坛子。酒坛子里是高粱酒,自家酿的,味道很纯,老高开始跟王天昊推杯换盏。两个人一起喝到深夜,老高是有名的海量,人称千杯不醉,他的酒量之大让人咋舌。每次喝酒,都喜欢在腋下夹一条毛巾,酒从腋下出来,沾在毛巾上,回家将毛巾拧干就行了。凭着这条毛巾,他从的东头喝到西头,又从南头喝到北头,从来没怕过谁。王天昊也是有名的酒坛子,一瓶酒簌簌口,两瓶酒照样走,三瓶酒,墙走他也走。就这样,两个人喝的虚汗如注,面红耳赤。王天昊醉了,高叔叔也晃晃荡荡,摸不着南北。天天还在旁边一个劲地劝他喝。旁边的两个警员滴酒不沾,陪着他们一直熬到十点多。天天看着王天昊说话结结巴巴的样子,整个心也狂跳起来,等着暴风骤雨来临的一刻。山洞里没有任何娱乐活动,因为没有电,根本不能看电视,白天忙一天,晚上只能睡觉。天天帮着王天昊叠好了床铺,然后躺在了自己的地铺上。窝棚不大,分里外两间,平时王天昊睡在外面,天天睡在里面。两个人井水不犯河水。王天昊把最好的熊皮褥子给了天天,被窝也给了天天。他在外面只是铺了一张狼皮,还有父亲王海亮送给他的那件羊皮大袄。酒散以后,老高跟着两个警员回到了汽车里,暂时迷瞪了一会儿。天天躺下睡不着了,无缘无故感到心跳加快,浑身热得不行,好像身处火炉子之中。把棉被揭开,不管用,身上的外衣脱了,还是不管用,最后贴身衣也脱了,浑身还是火炭一样烫烧。旁边传来男人的鼾声跟熟悉的味道,让她痴迷,也让她欲罢不能。王天昊睡得跟死猪一样,不要说被人抬走,杀了他都不知道。天天就溜出棉被,慢慢抱上了男人的身体。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,她知道,一旦自己给王天昊,男人就会对她负责一辈子。王天昊跟他的爹老子王海亮一样,跟谁睡觉跟谁亲。当初,就是因为小珍将身子献给了他,他才对小珍死心塌地的。天天也想学小珍,拥有男人一辈子。她无法遏制那种冲动,雪白温热的脸庞蹭男人胡子拉碴的脸,樱桃小口吻男人的嘴唇。一只绵软的小手也伸进天昊的扣子里,来回划拉。她仿佛等了他一千年,今天他是她的,她也是他的。王天昊真的醉了,他喜欢喝醉,因为只有喝醉才能在梦里跟小珍相会。这一晚,他再次梦到了小珍。小珍还是从前的样子,披肩发,大眼睛,樱桃口,洁白细腻。他不知道身处何方,还以为仍旧在斗狗场的宿舍里。过去的一切,都仿佛是一场噩梦,小珍没有被拐走,没有被野狼咬死,也没有被埋在大梁山。女人就在他身边,一步也没有离开过。“小珍,我的小珍,你上哪儿去了,干嘛离开我这么久?”王天昊呢喃着,呼唤着,将他的小珍纳紧,抱在怀里,裹在胸前。他同样亲她的脸蛋,吻她的唇,浑身冒火,意志不清,男人一使劲,刺啦一声,女孩仅有的贴身衣服被他撕裂了,最后终于疯了一样,把天天压在了身下。天天渴盼着暴风骤雨来临的时刻,也担心暴风骤雨来临的时刻。那种逼近的幸福将她冲击得心乱如麻。到现在为止,天天还是闺女。没有经历过任何男人。几次对王天昊的挑逗,都是以失败而告终。她真的好想王天昊哥亲她,抱她,她已经经过了娘的训教,四妮告诉闺女,女人第一次是会疼痛的,而且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,但是疼痛过后就是幻如神仙般的感觉。每个女人都要经历一次,以后会被男人缠磨一辈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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