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的围墙并不高,不过成人半人高而已,妇人与少年进了院子,促问了下:大郎,二郎,三郎回来没有?
妇人口中的大郎,二郎,三郎乃是行走江湖时的别名,虽是浊世间,但一来此事太过缺德,减少日后福德,逝世后投胎都带着脏,二来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,万一惹到了惹不起的人,裸露了名字轻易招人追杀,是以这大郎二郎三郎并非兄弟,而是这团伙中的地位排名,而这妇人则被称为四妹。[][].[][].[]
少年恭敬的道:二老爷回来了,大老爷和三老爷还没有回来!这个姑娘是——
鲜偷偷摸摸的靠近了围墙边,往屋后摸往,此时正好听到那少年郎问起,只听四妹哈哈一笑,也不忌茗惜闻声,道:这是今天的收获,样子容貌不错吧,我敢日后定是扬州城的头牌姑娘!
是啊是啊!少年殷勤的奉承着,跟她一同进屋,鲜听到此处,只觉大脑一懵,眼前仿佛黑掉了一般,那妇人竟然认真是个人贩子,我可害逝世了茗惜了啊!
鲜颓坐在围墙边,不知该怎么办,天大地大,自己何处不可往,但若自己就这么往了,茗惜怎么办,可是自己又有什么措施了?他看看自己周身,高低一套破衣服,脚上一双满是尘土的破布鞋,脏兮兮的手,风尘满面,摸了摸怀中,那四十几枚铜板被老头抢了往,只留下了最后一枚,最后又摸到了一物,是叶舒华离开荆州前给他的母亲的遗物,一只没有了任何香气的香囊。捧起这只香囊,仿佛看见了清儿就在自己眼前,固然自己脏了,她仍然丝尽不嫌弃的把自己抱进怀中,任自己在她身上擦着脸,擦着鼻涕。
心底颓然一叹,又想起了叶舒华的逝世状,荆棘缠身,血迹琳琳,他不忍再回想,但是那血迹一旦在他心中浮现起,这样的画面就再也挥散不掉,忽然,他想起了叶舒华杀人的场景,他一挥袖就斩掉了一个刺客的头颅,那般随便,除了他秘术境界高超之外,恐怕还有猝然一击,仓匆促难防的缘故。
鲜心中发起狠来,默默的对自己,一不做二不休,干脆杀了那个女的,然后带着茗惜就跑,对了,跑。鲜冥冥中似乎回想起了带茗惜离开村的情景,自己跑的飞快,快得仿佛在草上飞奔。鲜决定了,这一次,他要杀人,尽管这一年他才七岁。
生活压迫着人生存,作为人将无所不能。
首先,他需要一把刀。刀作为时代稀有的铁器,与铁锅一样,并非家家户户都有,但也并非稀罕,只是在这大街上想找一把刀却是挺难的。鲜离开那个院子开端在四周乱逛,偶然也窜进一个两个狭的巷子,看看有没有人家的后院有厨房,但遗憾的是,人家的后院都是高高的围墙。
然后他又拐进了一道巷子,这世界认真是缘起缘落,竟未料到先前讹他的那个无赖老头竟然刚刚吃完酒回来,哼着曲经过这条巷子,前后无人,狭路相逢。
老头似乎意识到前面有人,踉跄着步子,抬头一看,却是刚刚被他讹诈的孩,不禁乐了,笑道:怎么,又给爷爷送钱来了啊!
鲜没有话,刚才就是这人抢了自己四十多钱,就是由于他阻碍了自己,导致茗惜被人抱走了,他眼中布满了恼怒,只要是人,此刻只要站在他眼前,就能明显的察觉到。他往后退了几步,然后开端助跑,两人相距不过十丈远,鲜不知道自己的速度能有多快,他只是不加压抑心中的恼怒,开端跑了起来,然后便察觉到耳旁的风声,谢天谢地,上天毕竟没有抛弃他,让他竟拥有了这般的神奇禀赋。
当然只是跑步。
鲜此刻已达到了寻常剑客的轻身之术的速度极限,仿佛只是一个呼吸间,他便一骑尽尘,撞进了老头的怀中,老头仰天倒地,尾椎痛得无法出声,身材都无法转动。鲜缓缓的走到他眼前,伸进他的怀中,摸出了两枚铜板,暗暗一哼:抢了我的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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